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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房子 (2 / 3)

想法,所以留在这座大城里,如果挺不住被迫要去医院的话,医疗条件以及各种讯息也肯定要好一些。

但随着一次次的饮血、变异后,他的想法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。

特别是在和唐宝娜一起远足那次后,他觉得可能远离人群和都市,或许是更好的选择。

确实,他现在没有什么必须要留在这座城市的理由。

回到老家的话,他也想好了,这一百多万先给父母买份大额的商业保险,然后剩下的钱存起来,自己只需要很少一部分钱,就可以撑好几年了。

不结婚、不养孩子、不追求生活品质的话,其实要活下去消耗是很小的。

……

到底是离开还是留下,向坤还没有做最后的决定。

不过不管是什么决定,先把房子收回来是肯定的。

之前的租户其实也是向坤这套房子唯一的租户,从他这房子交房后就开始租了,两边都不是很计较的人,遇到事情各退一步就完了,这几年配合的还算不错。

搬走之后,那租客还特意简单清洗了一下房子,所以向坤过来的时候,并没有看到一地狼藉的景象。

当初交房时,本身房子就配有简装,所以向坤也没有再花钱多做装修,当时想着如果以后收回来自己住,再重新装修,所以只买了简单的几样必要的家具,以及空调、洗衣机等几样电器,电视和冰箱都是租户后来自己添置的。

之前的租户虽然人不错,但家里也是有两个小孩的,住了几年,墙壁、地砖什么的多少也都会有些污损,不过本来就是便宜的简装,向坤也不怎么在乎,很痛快地就把押金一分不少地都退了。

又简单清扫了一下,当天晚上向坤就搬了过来——反正他租屋里也没多少东西,早上花一个小时就打包好了。

搬东西的时候,一个看起来估计还在上幼儿园的小胖妞一边吃着棒棒糖,一边站在向坤家门口张望。

“小妹妹,有事吗?”向坤走过来尽量用温和的声音问道。

“小民哥哥和小风哥哥他们家搬走了吗?”小胖把棒棒糖从嘴里拿出来,然后一边向他身后探着,一边奶声奶气地问道。

向坤知道,“小民哥哥”和“小风哥哥”估计是之前租户家的两个孩子,都是男孩,没记错的话应该都上小学了。

“是啊,他们搬走了,不过搬的不远,就在旁边那小区,他们走前没有告诉你吗?”

小胖妞瘪了瘪嘴,似乎有些不高兴,也没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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