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“我们现在距离顿华盛特区有多远。”
中年人问道。
“有一个小时的路程。”
年轻人答道。
“取消今天的所有形成,打给布鲁克林大学,把演讲推迟两天。”
中年人说道。
“那,我们现在就改变路线去顿华盛特区吗?”
年轻人问道。
“去。”
中年人把眼睛摘掉,关掉笔记本电脑,然后长长的出了一大口气,整个人无力的往后一倒,靠在沙发背上,紧紧的闭起双眼。
……
唐人街,中华医馆。
伴随着媒体的报道,短短一个小时的瞬间,中华医馆门外就围满了人,甚至都影响到了交通,把警察都给引来了。
可即便如此,依旧有人在不停的涌来围观。
这时。
“轰……”
一阵发动机的轰鸣声传来。
一辆极为豪华的加长版名车,在中华医馆门前停下,拥挤在四周的人都纷纷退让,然后一个穿着很平淡,甚至有些让人大跌眼镜的中年人,从车上下来。
这个中年人放到任何一个街区,都会被人当做是一个很普通的中年人。
可是。
从这辆车上下来的时候,周围人看向他的眼神去,却一点也不像是在看一个普通人,反而一个个眼冒精光的,不可思议的抱着头。
“史密斯,是史密斯?”
“我的天呐,竟然是史密斯?”
“内森·史密斯?”
看到这个中年人,无数人都惊大了嘴巴。
内森·史密斯,在米国是一个几乎可以说是家喻户晓的科技行业的大佬,之所以家喻户晓,除了他做的科技公司的产品覆盖了整个米国之外,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因为他为人特别的和善,特别的好。
说是受到了非常多人的爱戴也不为过,几乎每一个人都会非常亲切的称呼他为史密斯,从没有人会直呼他的名字,反而以姓来代替。
但是,也正是因为这样,史密斯除了要研究新产品,负责公司的研发,以及公司的各项事宜之外,他还会经常的去接受一些有意义的邀请,以此来贴合大众,导致他的时间非常的紧迫,不是非常重要的事,一般情况下都不会亲身到场。
没想到。
他今天,竟然亲自来到了中华医馆。
他来这里干什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