诏书必须在朝堂上当场宣读,然后一个月内,将副本发往天下各县,再由县令在县衙门口当场宣读后,最后派官员前往各乡各村宣读。
凡是延误,或是在规定时间内,有乡村未被宣读到的,责任人一律依大不敬治罪,罢官免职抄家灭族。
第二种是制书,主要用于重大的政治改革,律法改革,军事改革,增设祖法条款等。
同样需要朝堂当场宣读,除了祖法需要传往天下宣读,告知所有人,其他三种只需在相关各院内部宣读,然后在各县乡贴出告示即可。
这种违反规定延误的,责任人只罢官杀头,不诛连族人。
第三种为敕书,主要用于册封爵位,皇后,诰命夫人,后宫嫔妃,任命和罢免从一品以上官员,以及特赦罪犯等,敕书就不需要当朝宣读了。
除了册封皇后和任命罢免从一品以上官员需要传檄天下,贴出告示,期限半年外,其他几种的则由内务府的内官,前往宣旨即可,延期者也只是罢官免职。
除了以上三种圣旨,皇帝的命令还有另外两种形式存在,一种是书面的圣谕,一种是临时口谕,但口谕事后也是要补发公文的,所以也只算是一种。
圣谕和圣旨是有本质的区别。
圣谕只需要加盖皇帝的私印即可,违反或者不遵圣谕,最多也就治个不敬的罪,官员降职免职,百姓打十大板。
圣旨则除了要加盖皇帝的私印外,还要加盖传国玉玺,圣旨是必须要遵守的,一旦违抗,就要治大不敬的罪。
虽然大不敬和不敬只相差了一个字,但处罚却是一个天上,一个地下,不敬只相当于私下里对皇帝个人不敬,稍微惩处一下,而大不敬则是相当于挑战整个大秦和皇室的尊严以及次序,是要抄家灭族的。
而今后的大秦,除了谋反,弑君,叛国和大不敬四条重罪,要株连直系亲属外,其余各罪一律不祸及家人,族人更是不受丝毫影响。
古代家族喜欢抱团,就是因为往往一人犯罪会株连族人,事实证明,这种株连,威慑虽然巨大,但其产生的副作用,对于帝王的统治反而不利,完全得不偿失。
柳如是宣读的就是大明的第一道正式制书,内容就是三种圣旨和圣谕的区别,以及相关的规定和涉及的事情。
当制书宣读完后,众人都是震惊不已,因为秦宇这完全就是给自己上了一道枷锁,今后哪怕是皇帝想要做什么都要按照规矩来。
而皇帝也不能随随便便的就将大臣拉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