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区区之物,对唐朝而言,自不算什么,但对这酒楼的伙计,还是有种巨大的震慑力的。
他这个时候已经坐下,却不将头上的斗笠取下,为的,也不过是不要暴露身份。
他这个时候的相貌,脸色白皙如处子,英俊潇洒赛屈原,随便哪里一站,都是鹤立鸡群的人物,所以他不想惊世骇俗。
他这是來刺杀的,不是來显摆的。
有钱能通神,果然不错,立即的,酒菜就是流水一样的给搬了上來,都是范阳的名菜。
唐朝长途赶路,早已经肚饿,拿起筷子,风一样的吃了起來,只觉得油滑可口,甚是满意,心想,这里虽不如长安的鸿宾楼,但能有这样的口味,已经是不错了。
酒到半酣,突听街上马匹声响,无数的战马奔驰在青石的街道上,声势很大,顿时吸引住了他的眼光,向楼下望去,只见长街尽头驶过來十余骑骏马。
这些马不似一般的战马,而是铁甲马,每匹马神俊无比不说,就看那马蹄上的银蹄,也是不凡之物,这十余匹马的速度极快,发出得得得得繁密的声音,几乎一匹马踏出的声音等于平常两马的声音。
当先一骑上一名高大的汉子,手长脚长,脸色却出奇的白皙,只有他下颌几缕稀疏的胡子才显示,这人的年纪已经不算小,大约在四十岁左右。
令人想不到的是,这一群人也是上这酒楼吃饭的。
不旋踵之间,店小二已经领着这批人上來了,那首领模样的中年人走在最前面。
他一上楼的时候就看了唐朝一眼。
就一眼,使唐朝心中产生了惊讶。
我本倒世间除了李南靖铁慕容之外,再沒有杰出的高手,想不到这里还能碰到一位。
他看唐朝这一眼的时候,使唐朝觉得斗笠根本起不到遮蔽的作用,他觉得自己全身都在对方的视线中。
“好英俊的年轻人,”
这人也似乎忽然对唐朝动了兴趣,忽然长身而起,向唐朝走來。
唐朝吃惊,却不知道这人比他还吃惊十倍,只因为在他的注视下,唐朝居然若无其事的饮酒,仿佛根本不知道有人在看他一样。
这可以说是一种耻辱,因为他向來知道自己眼神的凌厉。
为了练成眼刀,他是花了大苦功的,他的武功即使沒有到登峰造极的地步,但他确信,当今天下,若要比眼睛的实力,他可以当之无愧的称为第一。
他从來不小看自己,他当然就是后世